人口与劳动经济│基于人口普查数据看中国终身不婚率
原创 王磊
作者 | 王磊(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5月11日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总人口为14.1178亿人,同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增加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纽带。我国社会具有“普婚制”和“家本位”的文化传统,终身不婚长期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婚姻行为或社会现象。进入21世纪以来,民众对离婚、不婚和独居的社会接受度明显提高。那么,从1982—2010年的第三、四、五、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来看,我国终身不婚率的变化趋势如何?
尽管我国是“普婚制”社会,但是终身不婚现象长期存在。除了极小比例的特殊情形,终身不婚群体没有配偶和婚生子女,也就没有由配偶和子女等家庭成员提供的生活支持,他们年老时独居概率很大,对社会养老保障的依赖更为刚性。人口老龄化是贯穿21世纪中国的最基本国情,终身不婚群体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和市场转型重新形塑了国人的婚姻观念,婚姻状况呈现多元化与个性化的趋势。除了初婚年龄推迟、离婚现象明显增多以外,终身不婚现象的增加也很明显。单身可以分为传统模式(想结婚而没有结成婚)和先锋模式(自愿选择不结婚),作为一种典型的单身情形,终身不婚也可以分为传统模式和先锋模式。截至目前,传统模式是终身不婚的主流,先锋模式的终身不婚占比很小。年龄是影响结婚概率的重要因素,诸多研究关注青年人的不婚态度和不婚现象。
回 顾
基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与资料的分析发现:1982年我国终身不婚人口约有103.4万人,在大多数省区,终身不婚人口性别构成都是男多女少。中国女性终身不婚和终身不育几乎可以划等号,女性终身不婚率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一代人的生育水平,终身不婚人口存在着老年供养和孤独等社会问题。这两项研究将终身不婚的年龄标准界定为60周岁。
针对18世纪后期中国男性婚姻的一项历史考察指出:“若从档案资料来看,45岁以上再去寻求配偶的男性,其在婚姻市场上的机会已经很小了。”针对清代辽东旗人男性失婚问题的研究发现:50岁以上未婚则基本上成为终身不婚,被研究男性的终身不婚率达到3%。终身不婚风险的城乡差异是隐性的不平等,婚姻市场竞争是一种不平等的游戏,城市和乡村社会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构筑了农村人在起点上的不公平 。
日本将50岁及以上未结婚现象视为终身未婚。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国立社会保障与人口问题研究所的调查数据,2015年日本男性“生涯未婚率”(即终身不婚率)为23.4%,女性“生涯未婚率”为14.1%。终身不婚群体数量增加促进日本反思其社会保障制度。现行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假定每个老年人都有家庭为基础,它是以“绝大多数老人丧偶之后被其成年子女照顾”为前提的,未来持续增加的终身不婚群体将迫使日本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作出改变。
测算方法
人口学计算总和生育率时,将育龄女性的年龄上限定为49周岁。终身不婚与生育水平、老年人供养问题有密切关系。传统中国社会,终身不婚与终身未育、老年独居之间存在强相关关系。同时,无论男女,50岁及以上年龄结婚的概率都很小。鉴于此,本文参考的终身不婚率计算公式是:

并以第三、四、五次人口普查原始抽样数据库和《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与婚姻有关的数据表格为基础,计算并描述分析了1982—2010年中国终身不婚率的变动状况和不同特征人口的终身不婚率。
终身不婚率及其变化
2010年,中国人口终身不婚率为1.77%,不到2%。其中,男女终身不婚率分别为3.23%和0.32%,男性终身不婚率是女性的10倍。1982—2010年,男女终身不婚率总体呈现提高态势,但是,2000—2010年男性终身不婚率开始下降。

图1:1982—2010年终身不婚率概况
传统中国属于农业社会,基于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和现实农业劳动力需求等诸多现实因素作用下,儿子偏好和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出生性别比长期异常偏高,从而导致婚姻市场上男性人口过剩、终身不婚情形比女性严重许多。
不同特征人口的
终身不婚率及其变化
性别与年龄的特征。各年龄组男性终身不婚率都远高于女性,前者几乎全部是后者的10倍以上。50~54岁、55~59岁和60~64岁男性终身不婚率分别由2000年的4.05%、4.25%和4.03%减少至2010年的3.21%、3.43%和3.54%,分别减少了0.84%、0.82%和0.49%。2010年50~64岁男性大部分出生于1949年以后,其结婚高峰期与我国改革开放发端期大致重合,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形势在总体上提高了他们的结婚概率,降低了终身不婚率。
户籍与居住地的特征。农业户籍人口的终身不婚率明显高出非农业户籍,1990年、2000年农业户籍终身不婚率分别为2.09%和2.48%,分别是非农业户籍终身不婚率的3.4倍和4.8倍。分居住地类型的终身不婚率呈梯级分布:城市终身不婚率都属最低,乡村终身不婚率都属最高,的终身不婚率都属居中。尽管乡村和镇的终身不婚率绝对水平仍显著高于城市,但乡村和镇的终身不婚率分别于2000—2010年和1990—2000年开始下降,而城市的终身不婚率仍在增加。
受教育程度的特征。受教育程度越低的男性其终身不婚率越高,相反,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其终身不婚率越高。1982—2010年,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男女终身不婚率在增加,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男女终身不婚率在减少,受教育程度越低的男性,终身不婚率增加越显著。2000—2010年,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女性终身不婚率在显著增加。
省级行政区的特征。2010年,西藏、内蒙古、河南、河北、安徽和云南等省(区、市)的男性终身不婚率明显更高。1982—2000年,男性终身不婚率增大趋势由东中部逐步向中西部蔓延,内蒙古、西藏、河南、河北、安徽和广西男性终身不婚率明显更高。1982—2010年,云南、甘肃和西藏女性的高终身不婚率较为突出。1982、1990和2010年,中部和西南等省(区、市)的女性终身不婚率明显更高,东中部省(区、市)的女性终身不婚率明显更低。1982—1990年全国女性终身不婚率呈现出地理范围上的扩大趋势,1990—2000年,全国女性终身不婚率基本保持稳定。
降低终身不婚率
有望缓解未来我国社会养老压力
基于1982—2010年历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与资料的分析,我们发现:我国终身不婚率处于2%以下的低水平,男性终身不婚率是女性的10倍左右;乡村人口终身不婚率最高、城镇居中、市最低;男性受教育程度越低,终身不婚率越高,相反,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终身不婚率越高;中部和北方省(区、市)男性终身不婚率更高,中部和西南部省(区、市)女性终身不婚率更高。
“普婚制”在中国仍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和群众基础,随着人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城乡不平衡发展程度的降低,中国终身不婚率存在降低的可能性。未来,终身不婚老年人群体中城市女性占比增加的可能性较大。随着高等教育的持续扩张和城乡及地区间人口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差异化发展前景,东部城市地区尤其是大城市的高学历、高收入和高职位“三高”女性的人口规模将继续增加,城市大龄未婚女性增多将导致城市女性终身不婚率提高。当然,终身不婚率的变化还需要进一步地深入观察分析,刚刚公布的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将会给出更明晰的答案。
终身不婚率上升将会提高老年人独居概率,加剧独居老人的安全、健康等多方面的养老风险并降低其生活质量。可以整合政府、社会和家庭及个体多方面力量,协力采取综合措施应对部分待婚群体结婚难问题,提高中青年群体的结婚率,降低终身不婚率,从而减少独居老人规模,缓解未来我国社会养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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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具体信息可参见:王磊、陈银虎:《中国终身不婚率的变动、原因与对策》,《青年探索》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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